投資人持有日本地產會被日本、台灣雙重課稅嗎?

答案是不會的!

租稅協定的目的:

「租稅協定」為「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之簡稱,目的是避免納稅人在雙方締約國遭受雙重課稅及防杜逃漏稅。國際組織早已訂定租稅協定範本供各國參考或遵循,最主要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及聯合國(UN)稅約範本

其中,臺日租稅協定於 2016 年 6 月 13 日生效

 

如何處理稅務?會被雙重課稅嗎?


大木宣幸 稅理士 影片詳細說明  2分鐘

台灣國稅局不會雙重課稅,但日本的租金收入或售屋資本利得,應向日本國稅局申報,可委託日方稅理士代為處理。

補充資訊:
臺日租稅協定適用對象為「適用於一方或雙方之居住者」。而「居住者」依照各自稅法定義。若納稅人具有雙重國籍,原須於兩國就雙方之所得合併課稅, 現則以「破除僵局原則」,依照協議決定「唯一居住者」的身分。若決定為日本居住者,則在日本就雙方所得合併課徵所得稅

延伸閱讀:

台灣個人和法人名義投資日本房地產的資本收益說明及推薦的購買方式

最新活動-諮詢座談會 日期請參閱活動詳情

日商東急房地產
提供日本房地產從購買、管理到出售、提供一站式完整的服務。
☎免付費專線:0800-009-109

◆日本房產專業鑑價代銷
◆日本全國200間直營據點
◆台灣在地經營全中文溝通
◆海外商辦住宅物業管理